摘要
公立高校科技成果资产管理制度,作为我国科技成果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承担着规范与推动高校合理行使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的历史使命。当下,因国资管理制度改革的滞后与高校配套机制建设的不足,公立高校科技成果资产管理面临管理理念陈旧、资产隐性流失、高校管理失序等诸多困境。鉴于此,有关部门应当领会“放管服”改革包容审慎的精神要旨,尽快出台高校科技成果资产管理专项立法,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实现真正的保值增值”的新理念;同时,以审慎宽容的监管机制保证高校在科技成果资产管理方面的自主性与合理性,鼓励其建立更加科学的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机制。
出处
《中国高校科技》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81-88,共8页
China University Science & Technolog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科研管理‘放管服’改革法治保障研究”(19BFX058)
广东省软科学重大研究项目“广东科技创新立法若干重大问题研究”(2018B070713006)
广东省软科学重点研究项目“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政策执行研究”(2019B070714003)。
作者简介
王影航,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科技政策;黄训波,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助理,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政策;通讯作者:李金惠,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科技立法、科技政策;王增栩,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科技政策、科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