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被引量:216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作为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的立法范本,美国1998年《数字千年版权法》的假想规范对象是单纯的技术支持提供者,其特征是被动性、工具性和中立性。然而,二十一世纪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以网站为平台,在相当程度上扮演着社会性场所管理人、群众性活动组织者的角色。鉴于此,有必要重塑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的法理基础,即采纳传统的安全保障义务理论,以"开启或加入交往空间者对其中的他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在合理限度内照顾他人权益"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基本原则。与物理空间中的安全保障义务一样,网络空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只是"合理的注意",而非无限的安全保证,它并不意味着对一切信息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而是要看具体情形的危险性。
作者 刘文杰
机构地区 中国传媒大学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395-410,共16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作者简介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讲师。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3

  • 1王宏丞,曹丽萍,李东涛.论视频分享网站侵权案件中的焦点问题[J].电子知识产权,2009(4):11-16. 被引量:17
  • 2王菲诉大旗网侵犯名誉权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8)朝民初字第29276号民事判决书.
  • 3王菲诉天涯网侵犯名誉权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8)朝民初字第29277号民事判决书.
  • 4王菲诉张乐奕侵犯名誉权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8)朝民初字第10930号民事判决书.
  • 5钟根清、盛伟.“两青年用QQ相约自杀-审后腾讯上诉称无力监管”,载《钱江晚报》2011年3月3日.
  • 6“法律专家.QQ相约自杀案判决不妥”,载《南方周末》官方网站,http.//www.infzm.corn/content/53315,最后访问日期.2011年5月24日.
  • 7http.//group.qq.corn/help.shtml#1,最后访问日期.2011年5月24日.
  • 8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0)海民初字第01281号民事判决书.
  • 9殷少平.论互联网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基本理念[J].法律适用,2009(12):32-38. 被引量:21
  • 10陈锦川.关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审判实务中几个问题的探讨[J].知识产权,2009,19(6):42-54. 被引量:23

二级参考文献76

同被引文献2479

引证文献216

二级引证文献231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