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商法思维与民法思维存在一定差异,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商事属性突出,因此应以商法思维审视解决该制度扩张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在扩张适用的正当性上,买受人规则扩张至非典型担保领域遵循商事自由原则,符合商事主体的风险预期,满足商业实践需要,具有正当性;在构成要件的完善上,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交易便捷与营利,维护交易秩序与公平,应要求买受人善意;在扩张适用中“取得动产”的判断上,通过引入商事营业处分权,能够撕去标的物转让行为无权处分的标签,缩小功能主义与形式主义担保观之间的鸿沟。
出处
《新东方》
2024年第5期20-26,共7页
The New Orient
基金
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非典型担保的体系化研究”(项目编号:2023-ZZJH-001)。
作者简介
王康,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桑琦涵,郑州大学法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