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数据敏感性更高,各国家、地区立足不同的价值选择,采取不尽相同的隐私保护与数据应用权益平衡模式,来构建个人数据保护制度。特别是在数字贸易快速发展背景下,加强国际间制度比较,有助于在个人数据保护与应用制度设计中更好衔接国际规则,参与国际数据流动合作,并帮助数据处理者更规范地开展业务。本文对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美国数据隐私和保护法》(草案)部分要点进行比较分析,以期为规范个人数据处理、更好发挥数据资源价值提供参考。
出处
《经济展望》
2025年第3期46-57,共12页
Economic Outlook
作者简介
敬雅斌,高级经济师,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经济监测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