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绿色金融作为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金融制度和技术体系,其发展离不开法律体系的有力保障。我国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专门绿色金融法律,现行绿色金融法律和政策成效初显,但也存在立法层级低、缺乏系统性与整体性、缺乏责任追究和惩罚机制等问题,建议确立绿色金融法基本原则,制定绿色金融专项法,打造相应的监管体系。
出处
《河北金融》
2022年第12期9-11,35,共4页
Hebei Finance
作者简介
赵天奕(1984-),女,山东济南人,博士,助理研究员,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雄安新区营业管理部,研究方向:绿色金融,产业经济;葛慧敏(1995-),女,山西长治人,博士,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方向:绿色金融,金融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