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制定之时,同步修改与之配套的民事诉讼法是最为理想的状态,以使其更好地保障民法典的实施,更充分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以及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然而,目前立法模式根本无法完成同步修改民事诉讼法的任务,这也就导致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处于滞后的状态。当下需要对民事诉讼法进行全面修改,以跟上民法典发展的节奏和步伐。将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典进行比较,从基本原则、基本精神、规范表述、专有概念等方面探寻二者之间的契合之处,并理出民事诉讼诉法与民法典全方位协调对接的基本理念与方法,以期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供些许参考。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2年第3期99-114,共16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
基金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典等实体法协调和对接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常淑静,山东法官培训学院教授;庄雪莉,山东法官培训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