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元宇宙的兴起为通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元宇宙为通证经济主体平等参与、创作者经济获得价值、共识规则实现权利义务等方面提供了理想的数字空间。与新经济形态发展伴随的潜在风险要予以防范,如通证的价格波动可能会让创作者、消费者等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元宇宙的虚拟空间可能会滋生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元宇宙可能被资本控制形成垄断等。可利用元宇宙与通证经济的组合工具特点进行“法律+技术”规制,包括法律登记/认证+区块链技术验证、法律程序+智能合约自动执行、依法治理+DAO自治,具体则是行政机关利用区块链技术验证数字身份与数字财产,审查参与者身份与活动内容,监管经营者垄断行为并制定国家标准等。
出处
《电子政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54-65,共12页
E-Governmen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保护与数据权利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8ZDA145)
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数字人民币的法律地位研究”(项目编号:2021XJ03)。
作者简介
李晶,法学博士,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讲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