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重要地位正在突显。当前,利用自动化程序从互联网中抓取数据是互联网企业和大数据公司获取数据的重要途径之一。网络爬虫作为一种必不可少的技术工具,在数据抓取过程中被广泛应用,这也引发了有关网络爬虫应用活动的法律纠纷。最初,与网络爬虫相关的案件大多集中在不正当竞争领域,如百度诉360案1、新浪诉脉脉案2、大众点评诉百度案3等。但2019年,摩羯科技、新颜科技、存信数据、天翼征信、聚信立、公信宝等大数据公司陆续被调查.
出处
《网络法律评论》
2020年第1期227-248,共22页
Internet Law Review
作者简介
薛美琴,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