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以数字科技为代表的第四次科技革命和经济社会的急剧变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最广泛体现为对数字科技的需要,"数字人权"同时成为最重要的新兴权利。"数字人权"要求数字科技以人为本,要求以人权的力量和权威强化对数字科技开发及其运用的伦理约束和法律规制。提出"数字人权"概念,是引领新一代人权的战略需要,也是为提升中国法学界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所必需。
出处
《网络信息法学研究》
2020年第1期3-7,共5页
Journal of Cyber and Information Law
作者简介
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