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SG信息披露制度是与双碳目标相关联、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我国亟须建立强制性兼适度包容性的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制度。基于上市公司经济属性的主导及其行为受短期主义的影响,市场竞争过程中难免受“搭便车”问题干扰,公司披露ESG信息的热情不高。我国当下实行自愿性为主的ESG信息披露制度存在诸多实践问题。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具有浓厚的理论基础,同时又具有优于自愿披露制度实践的优势。据此,统一ESG信息披露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推进ESG信息披露的监管范围和手段、提升ESG信息披露现有法理政策的效力等级、填补责任承担方面的法律空白应当成为我国ESG信息披露制度需完善的内容,有利于推动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1期77-83,共7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2023年度山西省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研究”(项目编号:SXGZL202371)
作者简介
赵雨豪(2000-),女,回族,山西长治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环境与资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