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证券行刑衔接机制已形成基本框架,但在实践操作中仍面临障碍。20年来的实践样本集中反映出七方面难点问题:刑事优先原则下责任追究效率受限、对一事不再罚原则存在理解冲突、案件移送及接受主体不明确、证据认定标准存在差异、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衔接协调机制不畅以及地方利益保护。借鉴境外经验,宜从基本模式、实体衔接、程序衔接三方面入手,由刑事优先单轨模式转向双轨并行模式,明确移送标准以及折抵并罚规则,完善衔接协调、监督等一系列配套机制。
出处
《证券法苑》
2021年第4期124-153,共30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
作者简介
陈起阳,就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所(金融创新实验室),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