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防范金融风险。《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也提出,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近年来,世界各国发生了大量公共卫生事件保险纠纷,主要争议在于传统财产保险是否可以保障公共卫生事件所导致的投保人的营业中断损失。
出处
《判解研究》
2024年第2期216-241,共26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公共卫生事件保险保障机制研究”(项编号:23CFX04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林诚,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董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涉台湾地区司法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法学博士,四级高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