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南亚是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最迅猛的地区之一,与东盟的数字经济合作已成为区域经济合作的竞争焦点。美国“印太经济框架”(IPEF)启动后,从产业、科技、投资、贸易等4个方面对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进行遏制。但IPEF具有不需要美国国会批准、不是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不涉及实质利益、不涉及关税豁免、不涉及更宽的市场准入“五个不”的特点和属性,其实施前景充满了巨大的不确定性。未来,中国要加紧制定经贸、金融领域的反围堵与反制裁预案,进一步增强数字经济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强化中国在区域经济中的“头雁”作用,提升与东盟的数字技术合作交流及应用水平,建立数字经济合作制度,积极牵头构建相关规则体系,全面化解IPEF带来的挑战。
作者
云倩
陆善勇
Yun Qian;Lu Shanyong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3期185-192,共8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构建高质量经济增长模式的综合优势理论及其实现路径研究”(20BJL027)
2022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新发展格局下中越边境地区开发开放政策体系优化路径研究”(22BMZ012)
广西社会科学院新型智库创新团队重大项目“‘一带一路’建设10周年的理论探索与实践研究--以中国—东盟合作为例”。
作者简介
云倩,湖北仙桃人,广西大学中国—东盟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广西社会科学院东南亚研究所副研究员;陆善勇,广西隆安人,广西大学应用经济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广西财经学院校党委常委、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