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关于改革的法治思想可梳理为八个命题,这八个命题构成了完整的思想体系。其中,“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揭示了二者的统一性,是改革法治化的思想基础,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则是对改革的法治总要求。在形式法治层面,提出“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先立后破”)和先行先试“要按照法定程序取得授权”;在实质法治层面,提出“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对改革程序,提出“要做好改革评估工作”;对改革的法律责任,则提出“要宽容改革失误”与“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65-70,共6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改革创新试验的法治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8ZDA134)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作者简介
杨登峰,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研究员,江苏南京,211189,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江苏南京,2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