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检察机关优化传统监督方式,发挥能动检察的社会治理效能,使法律监督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受制于历史和现实诸多因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和重要的指引意义。未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改革可通过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审判监督工作和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构建与监督需求相匹配的配套机制,进而系统完善法律监督中国模式。
作者
姚莉
张威
Yao Li;Zhang Wei
出处
《人民检察》
2022年第22期1-6,共6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作者简介
姚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主任;张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