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轻罪治理再次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轻罪归罪的本质在于刑法通过严密法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凸显刑法体系从“厉而不严”到“严而不厉”的轻缓化转向。但是,前科消灭制度的缺位使轻罪治理的应有效力难以发挥。轻罪治理的核心在于形塑“严而不厉”的罪刑体系,从立法层面界定轻罪体系与前科消灭制度固然是一劳永逸的选择,但考虑到改革的渐进性与路径依赖等因素,在司法层面检察机关的缓起诉与量刑建议权等措施的更具现实可行性。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266-270,共5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吉林大学廉政智库创新团队建设项目(2017LZZKY009)
吉林大学廉政建设转向研究课题(2015LZY040)。
作者简介
徐岱,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刑法学;王沛然,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专业方向: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