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言文字的多维属性,决定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重要的宪制意蕴。从权利保护视角出发,在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对少数民族公民受教育权、就业工作的权利、文化权利、经济社会权利等基本权利的真正保障和长远利益考虑。在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更是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文化心理基础之夯实,是维护国家主权、国家安全、法治统一的必然要求。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关系到少数民族公民权利保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之国家建设的国之大计。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10,共10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支持计划项目“社会主义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国家建设”
广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开放性课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研究”(2020GXMGY0105)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常安,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宪法学、政治学。陕西西安71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