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问题严峻,严重制约着该地区的长足发展,逐渐成为京津冀地区各级政府和人民共同关注的焦点,其中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空气质量问题事关京津冀地区人民的生活质量与身体健康。解决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问题是当前京津冀地区所面临的重大难题。治理依据的不足亟需京津冀三地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由三地主体来协同立法,建立完善的区域间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律体系,建设生态文明的法治社会。
                
                
    
    
    
    
                出处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第3期73-78,共6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cademy of Governa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法律论证逻辑研究——面向法治中国建设的整合性和应用研究”(15AZX01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法治的范式研究”(14CFX005)
                    保定市社会科学基金一般课题“雄安新区立法体制研究(20181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刘涛(1992-),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立法学、法哲学及法学方法论;郭如如(1995-),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法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