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感物兴情”作为审美创造和审美体验的一种类型,已经成为中国古代感物美学的感发传统。这一传统的典范意义与理论价值十分重大。自然物色对作家、艺术家的感发,自然物色的特征与作家、艺术家的个性及思想情感的契合,产生了奇特的审美效应,不仅完成了具有原创性的文学艺术创造,展示了作家、艺术家的独特性,而且,还彰显了自然物色的价值,完成了自然物色本身由死寂到生动、由本色到华丽的伟大转变。社会现实是指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的人、物、事,由于他(它)们与作家、艺术家的生活息息相关,自然而然地成为感发之源,能够自觉、主动地引发作家、艺术家的情感,使之产生创作的行为。社会现实生活之能够引发作家、艺术家的创作,还因为作家、艺术家本身就处于社会生活的情境之中,能够深深体验并理解其中的悲与欢、忧和乐,切实与之产生感应。在感物兴情的过程中,物、情的律动都是物所主导的。物在审美创造和审美体验中的作用值得深究。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81-90,共10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古代感物美学研究”(项目编号:14BZW03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