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研究生教育中的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关系出现了较多的问题,部分导师以自身利益为本,通过把研究生当无偿劳动力、接受研究生送礼、从研究生那里谋取科研项目及侵占研究生科研成果等方式,谋取自身利益。纠正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关系,需要在理清师生关系、研究生与研究助手之区别的基础上,以规范导师行为为重点,赋予研究生更多选择权,限制导师权力,明确导师责任,规范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模式,改革导师评价机制和研究生培养机制,明确禁止导师与研究生联合发表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
出处
《现代大学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80-87,共8页
Modern University Educ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转型中高等教育促进社会流动的机制研究"
项目编号:14BSH025
作者简介
徐水晶(1976-),女,江苏常州人,教育学博士,南京邮电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教育社会学研究;南京,210023。
龙耀(1974-),男,湖南株洲人,中山大学教育学院研究员,主要从事教育社会学研究,E-mail:longya0001@126.com;广州,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