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争端解决机制是区域贸易协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它主要是运用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方法解决成员间的贸易纠纷,但也有自身的特点。现有区域贸易协定适用的争端解决机制可概括分为政治解决模式、混合解决模式和司法解决模式。区域贸易协定各成员国是在考虑希望达成的经济一体化程度、一国经济对其贸易伙伴的依赖程度、成员国相对经济实力大小、愿意提交争端解决的事项及区域贸易协定成员数量的多少等多种因素后,决定采用何种争端解决模式的。本文建议我国在签订区域贸易协定时,其争端解决机制采用混合解决模式。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57-64,共8页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理论及其条约法实践"(项目批准号:11FFX020)资助
作者简介
广东商学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