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基层社会治理所面临的环境发生显见变化和国家治理策略的适时调整,依靠各种联结纽带、资源共享、利益往来、情感体恤等因素构成的利益互惠、情感互惠、邻壁互惠、同构互惠等互惠式治理在社区生活中不断显现。客观存在的"半熟人社会"、历久延续的"单位记忆"和错综复杂的社区权力结构,构成互惠式治理的社会基础,对社区秩序的追寻和不容回避的互惠互利取向则构成其生成逻辑。建构协商合作型社区治理体制不仅仅具有理论层面的建构性,而且具备实践层面的客观需求。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97-104,共8页
Jiang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协商合作型社区治理体制建构研究:以南京等地城市社区为例"(11YJC810003)
江苏省社科基金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项研究任务"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研究"(13WTB02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