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论信用权及其损害的民法救济杨立新,尹艳一、信用的法律涵义信用这一概念,古已有之,包含信任使用和得到信任这二义。现代汉语使用信任,常用义为二:一是以诚信任用人,信任使用,二是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除此之外,信用还包括经济学上的意义...
出处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4期48-54,共7页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