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能源宪章条约》是目前能源领域里唯一的多边条约,其争端解决机制是条约的核心和基石,它通过缔约国与投资者程序和缔约国之间程序两种形式表现出来,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解决的争端类型包括能源投资争端、能源贸易争端、能源过境争端以及环境争端和竞争争端。该套机制为中国解决国际能源合作中出现的各种争端提供了借鉴和参考,但其中的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争端解决程序由于过度保护投资者利益,还不符合中国的现实情况。因此,中国在考虑加入ECT时,可以将自己列入ECT附件ID中。
出处
《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88-99,共12页
Foreign Affairs Review
基金
杨泽伟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发达国家新能源法律政策研究及中国的战略选择"(项目批准号:09&ZD048)子课题研究成果
作者主持的200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能源宪章条约>的争端解决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09YJC82004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