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孔子以礼施教,以礼正名,以仁释礼,释礼归仁,塑造儒家仁体礼用的价值设定。“克己复礼为仁”是实现个体内在普遍道德自由的路径,使学礼具备内在道德依据,把仁之善与礼之制相结合,开启了儒家内部“何为正义制度”的思考。基于善优先于正当的内在逻辑,孔子追求个体道德的完满,以实质正义优先于程序正义,其长处在于对民众与共同体高度负责,弊端在于极易侵犯私人领域,甚至走向全权主义。自由主义者强调正当优先于善,认为自由首先是政治自由,充分肯定个体的自主意愿,其优长是肯定个人外在自由选择权,但也带来道德冷漠,忽视政治共同体与民族国家发展的连续性。基于孔子与自由主义者,两者互为基础互相批判,取长补短,才能更大限度地实现个体的真正自由,即政治外在自由选择权最大化与内在道德自我实现最大化的统一。
出处
《当代儒学》
2023年第1期203-220,共18页
作者简介
陈世明,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中国哲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儒家政治哲学、易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