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体道德的建构是一个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在社会道德向个体道德运动的过程中,道德个体不断内化社会道德要求,进而确证自身作为道德主体的存在性。进入新时代,社会总体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升,道德在个体培养和发展中的重要性愈加凸显。在人性伦理视阈下,必须正视个体道德建构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探究人性出现的新变化,立足于现实的、具体的个体,从个体道德建构的生态、动力入手,寻求回归人性的道德教育,进而提升个体道德建构的实效。
出处
《区域治理》
2024年第1期243-245,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
作者简介
李艳阳,生于1998年,女,汉族,山东德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