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既判力相对性原则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在案外第三人救济上部分功能重叠,在既判力相对性原则下,第三人撤销之诉适用于既判力相对性原则扩张情形下的第三人救济。结合立法背景、体例安排和制度规定,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兼具救济第三人和防治虚假诉讼的功能,应当定位为有别于再审程序的特殊救济程序。在适用层面,主体范围上应放宽至一般案外第三人;竞合问题的处理上,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执行异议竞合时应当适用执行异议,与再审程序竞合时应当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随着既判力相对性原则的逐步建立,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价值功能将回归至没有受到程序保障案外第三人的权益救济,进而实现既判力扩张情形下既判力相对性原则的重置。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96-102,共7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2020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滥用诉讼程序行为侵权责任化研究(2020YJ006)
作者简介
苏志强(1987-),山西朔州人,法学博士、博士后,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