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据可携权是欧盟于2016年在《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提出的一项新型权利,自此便引起了各国广大学者的讨论,在我国亦是如此。以欧盟为先的其他国家,已经纷纷重视并且相继设立数据可携权,而我国在此问题上还依旧存在广泛争议,司法实践路径不明确。文章拟从比较法视角,对欧盟以及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展开阐述,梳理我国是否引入数据可携权两个方面的观点,分析引入的必要性理由和现实困境,最后在肯定引入的基础之上提出具体规范的完善措施以及构建分析,使其更好地为数据产业发展服务。
出处
《绥化学院学报》
2023年第11期23-27,共5页
Journal of Suihua University
作者简介
王世海(1960-),男,内蒙古鄂尔多斯人,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民商法;邓腾(2000-),女,陕西咸阳人,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