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具有充足资金是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前提,公司股东应按期全额出资。但在实务中,因为部分股东对自身的管理意识不强,相应的制约机制亦不能跟进,因此,股东出资时可能存在瑕疵。这不仅不利于公司管理,还会对其他股东和交易相对人带来不利后果。出资瑕疵股东根据法律规定依旧有股东资格,但股东的权利必须被限制。本文介绍了我国瑕疵出资股东限权制度的法律依据,梳理了目前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而剖析了可以选择的完善路径。
出处
《现代商业》
2020年第1期108-109,共2页
Modern Business
作者简介
李竹青,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