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间接正犯概念是为了弥补区分制犯罪参与体系下共犯理论的处罚漏洞而产生的,其存在与犯罪参与体系模式密切相关。刑法理论一般认为,间接正犯概念仅存在于区分制的犯罪参与体系中,单一制下无间接正犯概念存在的空间。本文认为,从我国刑法规定以及体系比较的角度考察,我国的犯罪参与体系宜确定为单一制。在单一制下肯定间接正犯概念的存在,不仅能避免否定论带来的弊端,还符合历史发展和现实的需要,因此具有必要性。同时,我国机能的单一制的立法模式和间接正犯的发展趋势还为单一制下间接正犯肯定论提供了可行性。从构成要件层面和量刑层面来讲,为我国单一制体系构建间接正犯概念是必然选择。
出处
《刑事法评论》
2022年第2期537-549,共13页
Criminal Law Review
作者简介
李双剑,上海市静安区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