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传统语境中,“伦理”作为人与人之间所缔结之社会关系的道理,既具有实践主体的内在性理维度,又具有共同体指向,二者构成共同体内部条理分明的秩序。传统“伦理”概念至少有三个特征:一是“伦理”的着眼点落在行为者与行为者之间的关系上;二是“伦理”与情感、德性和规范等有密切关联,但“伦理”是兼恩义与法度而言;三是“伦理”具有深厚悠久的历史传统,具有稳固恒久性。从人禽之辨、立身处世、教民治世、抵御文化入侵等诸多方面,可以看出“伦理”决定了中华文明的特质,可以说中华文明是一种“伦理”之教。
出处
《人文杂志》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1-21,共11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传统美德重要论述的理论内涵及当代价值研究”(24LLZXC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