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征管法》目的条款是由“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组成的五位阶规范。随着纳税人权利意识的觉醒与数字治理范式的转型,现行目的条款在价值定位、功能适配、规范逻辑等方面逐渐显现出与新环境下税收法治诉求之间的张力,主要表现为纳税人权益保护表述位序相对靠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财政目的过重、经济社会发展的表述未及时观照“以数治税”、目的条款的权源与法源不够明确等方面。对《税收征管法》目的条款予以修订具有重要的法价值,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弱化管理色彩,强调权益保护;调适财政目的,凸显效率价值;调整目的条款,回应“以数治税”;明确宪法依据,彰显宪法遵循。
作者
赵菁
刘鑫瑞
ZHAO Jing;LIU Xinrui
出处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25年第1期93-99,共7页
Journal of Sh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基金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4E018)。
作者简介
赵菁,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法、经济法;刘鑫瑞,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