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过程中,既要认清“概论”课程与其他法学核心课程的各自使命,又要强化该课程的核心引领作用。当前,部分高校开设的“概论”课程存在教学理念不清晰、复合型教学团队欠缺、教学方法和手段创新不足、实践教学环节缺失、考核方式过于倚重结果性考核等问题。基于此,推动“概论”课程的改革探索,应树立“成果导向”的OBE教育理念,组建复合型创新型教学团队,构建有利于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的学科体系,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构建法治实践课程模块,补齐实践教学短板,确保“概论”课程教学改革取得高质量成果。
出处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4年第1期188-190,197,共4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Jiamusi University
基金
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习近平法治思想视域下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建设研究”(2021GXJK030)
广东省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习近平法治思想视域下涉外海事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研究”(2022GXJK309)。
作者简介
李华武(1979-),男(苗族),湖南绥宁人,法学博士,广州航海学院海商法研究中心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法学教育、经济法、航运法;夏旭丽(1982-),女,湖南湘潭人,广州商学院讲师,广东省社科研究基地城乡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法学教育、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