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基础性制度。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1999年、2004年对个别条款进行修改,2005年进行全面修订,2013年、2018年又对公司基本制度相关问题作出两次重要修改。公司法颁布实施30年来,对建立健全中国式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公司法(下称“新公司法”)在现行公司法13章218条的基础上,实质新增和修改70条左右,对公司治理的诸多制度进行重构。
出处
《法人》
2024年第1期9-12,共4页
Faren Magazine
作者简介
李强,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