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待给付判决是一种附特殊条件的判决,是程序法上为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而创设的一种判决方式,是符合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民事诉讼制度。《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征求意见稿)》第32条第2款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在我国法律上确立了对待给付判决制度,该条款就对待给付判决的适用条件、适用方式及其法律后果作出了明确规定,实现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在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有效对接,填补了的法律规则空白,对推动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作为一项首次上升至司法解释层面的规则,仅凭一个条文恐难以全面勾勒出该项法律制度的各类具体适用场景,故与之相关的程序启动、举证责任、诉讼费用和上诉、判决主文、执行等问题还有进一步探讨和明确的必要。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1期71-77,共7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民事执行法典化背景下对债权的执行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CFX03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刘海伟,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