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技术及应用的不断创新,大数据营销传播的伦理治理也需因应变化、扩充视角、拓展视域。当下探讨相关治理所运用的伦理学范式主要为规则伦理学,本文分析了规则伦理学作为单一视域的局限,由此建议引入当代德性伦理学视域,并为大数据营销传播伦理治理提出了新的框架:治理目标由注重规范性和单一理性的工具目标拓展至注重幸福感和丰富性的价值目标;治理视角由外在性、约束性、刚性的规则扩充至具有内在性、自主性的人心和柔性对策;治理话语构造在以思辨论证为主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通过叙事理解、抚慰、建构,激发伦理传播,向讲述生命故事、建构道德生态演进;治理实践路径上,拓宽专业伦理教育目标与专业伦理教育方法,并在此框架下提出了对未来大数据营销传播伦理治理的规划与展望。
出处
《当代传播》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46-48,49,50,共5页
Contemporary Communic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大数据营销传播的伦理治理体系研究”阶段性成果,编号:19BXW100。
作者简介
杨先顺,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媒体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暨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宁,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