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公司治理视角,以2015—2019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问询函监管对上市公司高管变更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产权性质与法治水平对上述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问询函的监管作用确实提高了高管变更的概率,且当问询函中涉及资金占用时,高管变更的可能性增大;此外,问询函对高管变更的监管效果在非国有企业及法治水平较高地区的公司中更为显著。研究结论拓展了有关问询函治理后果的研究视角,也为公司治理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5期81-87,共7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ZD201904)
河北省软科学研究专项(205576103D)。
作者简介
李春玲(1973—),女,河北承德人,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与公司治理;李思奇(1996—),女,河北唐山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迁西县供电分公司,研究方向:公司治理;魏晓璠(1995—),女,黑龙江双鸭山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研究方向: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