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是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基础性依据之一。但在实际应用中,SDS在完整性、现行有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时,对企业提供的SDS缺乏信任度。应强化SDS准确性和有效性的审核与监督,完善SDS信息保密机制。采用SDS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时,应充分考虑化学品的健康风险评估结果,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结合具体使用环境与条件,对化学品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出处
《中国职业医学》
CAS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483-486,共4页
China Occupational Medicine
作者简介
吕琳(1963-),女,卫生工程硕士,研究员,主要从事职业病危害评价和卫生工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