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地方教师发展机构"。江苏于2012年率先进行地方教师发展机构体系建设,坚持效能原则,实行自下而上、分级推进、逐步完善的策略,江苏的探索为全国地方教师发展机构的建设提供了借鉴。新时期加强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建设,首先要阐明其性质,厘清它与教研机构、科研机构、培训机构及电教机构的关系;其次要明确其主要职能,其主要职能可分为教师发展规划研究、教师发展政策研究、教师教育课程建设、骨干教师培养、教师教育协调管理等五个方面;最后,应该加强教师发展机构内涵建设,主要体现为制定发展性建设标准,设计引领教师发展的培养项目,实施示范性教师培训活动,开展教师发展问题研究。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56-62,共7页
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
基金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县级教师发展机构研训一体化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8SJZD173)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徐伯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授,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副主任,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所所长,博士,硕士生导师(江苏南京21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