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增值寿命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综合效益评价的目的是促进节能改造事业健康发展。因此,必须体现评价结果的激励与约束价值和作用。其具体体现在:以综合效益最大化引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改进,以综合效益评价科学性推进建筑能效标识制度实施,以综合效益有效评价加强政府监管制度建设。
出处
《城市》
2019年第2期37-44,共8页
City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废旧电器再生利用生态产业链完整社会契约集成优化机理研究>(7157318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机理与政策体系优化研究-基于主体行为策略视角>(16JHQ031)
天津市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EPC模式及驱动要素研究>(TJGLHQ1403)
作者简介
郭汉丁(1962年-),男,博士后,天津城建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高级工程师,生态宜居城市与可持续建设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生态宜居城市与可持续建设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决策方法与评价技术;张印贤(1964年-),女,天津城建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循环经济,生态宜居城市与可持续建设管理;崔斯文(1989年-),女,天津城建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