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中医药报》2018年7月12日讯:2018年7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对处方审核的基本要求、审核依据和流程、审核内容、审核质量管理、培训等作出规定,明确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出处
《中医药管理杂志》
2018年第14期68-68,共1页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