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代首批佛教官寺设立于高宗乾封元年(666),系以高宗封禅泰山为契机而诏立。乾封元年诏立的这批佛教官寺并非通过诏令统一赐额,而是以封禅泰山后各地出现的不同祥瑞分别命名。高宗乾封元年的佛教官寺还具有诸州立寺、统一度僧、观寺并置三个特征。高宗官寺的这些特征基本为之后的三次佛教官寺设立,即武周天授元年(690)、中宗神龙元年(705)和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所继承,对唐代佛教官寺制度影响深远。
出处
《宗教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39-145,共7页
Religious Studies
基金
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特别支持项目"国忌行香制度与隋唐时代的儒
释
道三教"(17SZTZ02)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聂顺新,历史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