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单位制解体后,社区居民委员会成为承担基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必然载体。政府职能社区化过程中,社区居民委员会呈现出浓厚的行政化色彩,俨然成为政府延伸的"腿",社会问题社区化。现阶段,亟须寻找社区行政化的替代性方案,即从行政化阶段转向治理阶段,从社区行政化转向社区治理社会化阶段。社区发展更多是社会运行机制,要求引入社会性要素或系统。本文从社区治理社会化的必要性、可行性、基本要素和价值性四个维度出发,探究社区治理社会化的过程和内容。社区治理社会化有利于生产公共产品,回归社区本质,铸就社会发展基础。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38-43,共6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空间正义视角下‘社区公地’治理研究"(15YJC840027)
2016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城市社区服务治理的要素培育与机制整合研究"(16SKGH176)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陈伟东(1964-),四川成都人,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社区治理和基层民主研究
张继军(1989-),安徽濉溪人,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从事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