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食品安全法》与《刑法》在立法内容上的断层与衔接的模糊性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适用衔接混乱的重要原因。因此,应当对《食品安全法》的有关立法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与《刑法》进行有效对接。由于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相比较其他领域的行政执法既具共性,又有特殊性,因此对行刑衔接问题的研究既要参考其他领域的研究成果,又要重点考虑该领域的特殊性问题。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89-94,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CFX028)
作者简介
徐信贵(1982-),男,江西广丰人,博士,重庆行政学院副教授。
康勇(1991-),男,安徽马鞍山人,重庆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