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直播是近年来开始的新型直播方式,拉动了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网络直播内容规定的笼统与模糊,导致现实中缺乏可操作性。对于网络直播中出现淫秽、色情、恶搞和危害他人隐私的法律问题,要结合网络直播的特点,通过立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推动网络治理领域的专门立法,伴随着"依法治网、依法用网",创造一个健康、安全、通畅、宽松的网络直播秩序。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109-111,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作者简介
丁瑞(1989一),女,江苏省宿迁市沐阳县委党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