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改革35年来,农村改革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其中最重要的是尊重农民物质利益,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文章深入分析研究了十八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赋予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权利;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赋予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权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这四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3-6,共4页
Rural Economy
作者简介
叶兴庆,研究院 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