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作为一种全新的法学教育模式正处于探索发展阶段,该模式的运用推动了我国法学实践教学的进一步发展,也突显了传统法学实践教学形式在内容设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何在完善传统实践教学形式的同时,逐步引入诊所式法律教育内容,是高校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的关键。
出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46-148,共3页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
作者简介
邢绡红,延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