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阶层分化成为中国社会结构变化的主流,其所产生的一些问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谓之风险社会并不过分。中国应对阶层分化带来的社会风险,需要跳出单纯地依赖立法和政策推动制度变革的思路,转向司法过程中以集约化的形式体现风险的具体案件,促使法官反思形成具有拘束力的裁判规则,有的放矢地针对复杂情境提供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的样板。这种新的能动司法理念,能够获得理论和历时经验的证成。为了实现案件中衡量各个阶层利益后的特殊正义,需要建立起能够真正获得社会公众的深刻认同的司法多边主义的立场,而形成的裁判规则应当是不具有造法性质但具有某种程度拘束力的解释性规则。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2-19,共8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上海市曙光计划资助项目"中国乡土社会司法理念的修正性研究"(09SG15)
作者简介
杨力(1974-),男,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夏洛特分校访问学者,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