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虚假破产罪的法益是破产程序,即保障同一地位债权人债权的公正清偿。偏颇清偿侵犯了虚假破产罪的法益,应属该罪兜底性规定的行为范围,即"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偏颇清偿只有在"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并且行为人对此有故意时,才能入罪。破产法上的临界期不是虚假破产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偏颇清偿中的本旨清偿也可构成虚假破产罪,但对其入罪应当慎重。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7期45-52,共8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作者简介
丁慧敏,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