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学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决定了文学与政治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主要出现了三种解读策略,分别是意识形态高浮论、审美意识形态论与意识形式论。这些观点忽略了艺术起源在文学性质上的发生学意义,未能认识到起源即性质的重要性。其实,文学首先是艺象形态的,其次才是意识形态的,前者是第一性质,后者是功能性质,它们的统一表征了文学在起源以后进入阶级社会发展的独特性与复杂性。由此可知,确认文学首先不是政治,其次又能够参与政治活动,这是把握文学与政治关系的辩证态度。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178-184,共7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文艺政治学的创构--百年来文学与政治论争研究"成果之一(07BZW012)
作者简介
刘锋杰(1953-),男,安徽泾县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文艺理论研究;
薛雯(1971-),女,江苏苏州人,副教授,文学博士,从事文艺理论研究。